关于选聘阜阳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的通知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5-08-13 浏览:328 次 |
各县(市、区)律师工作委员会、各律师事务所: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、中国法学会九代会和省法学会八届三次理事会精神,认真落实省法学会关于法学专家咨询工作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加强法学会专业人才力量建设,经研究决定选聘法学法律专家,组建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 、选聘范围和条件 主要从市直党政机关、政法单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公证、仲裁、律协等有关单位遴选,具体条件如下。 (一)政治素质高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; (二)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、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; (三)受过系统的法学法律专业教育,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,法学法律理论基础扎实,熟悉宪法、行政法、民商法、刑法、诉讼法等领域法律法规; (四)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、法学研究、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公信力、权威性、影响力和丰富经验; (五)法学(法律)教师、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及5年以上工作经历,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官、律师、仲裁员、公证员、行政复议员等法律从业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及8年以上从业经验; (六)熟悉市情、社情、民情,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; (七)年龄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热心社会公共事业,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; (八)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; (九)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学法律专家的情形。 法学法律专家应为中国法学会会员,推荐人选尚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的,请提前登录中国法学会网站会员信息管理系统,申请入会,办理入会登记手续。 二、工作内容 (一)参与党委、政府和有关单位重大决策论证、重大风险防控、重大矛盾纠纷调处、重大信访积案化解,提供法律支撑,出具法律咨询意见; (二)就党委政府部署或委托的重大事项开展调研等工作; (三)参与重大政策、重大举措、重大项目、重大活动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,提出论证意见; (四)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三、选聘程序 选聘专家库成员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 1.推荐。采取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和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 2.初审。市法学会按照入选标准,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,提出意见。 3.遴选。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对初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,提出阜阳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库人选建议名单。 4.公示。通过阜阳长安网、“阜阳法学”公众号对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 5.入库。入选名单将在阜阳长安网和“阜阳法学”公众号公布,由市委政法委、市法学会对选聘人员颁发聘书。 四、专家库组建和管理 1.根据推荐人选,法学法律专家库分类组建刑事、民商事、行政、执行、破产、综合等专家分库。 2.按照“开放、流动、择优、自愿”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,对法学法律专家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,聘期5年,届满后视情续聘。根据情况变化,适时作出调整和增补,确保专家质量。对违法违纪、因故不能正常履职或履职不力、发生问题的,直接解聘。 五、材料申报 1.请如实填写《阜阳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推荐表》(见附件),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有效。 2.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、从业资格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。 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律协业务部,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市律协邮箱:fysflsgz@163.com。 联系人:张继雪、高文文 电话:0558-2263119。 地址:阜阳市颍州区金悦金融大厦A座1701室。 附件:阜阳市法学会法学法律专家推荐表
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5年8月13日 |